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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具有本省户籍和学籍,但不在户籍所在市县(单位)就读的考生,填报了户籍所在市县(单位)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和海南中学、海师附中等学校定点到户籍所在市县(单位)计划的,必须于6月11日-16日向户籍所在市县(单位)中招办提交户口簿进行复查。未提供或提供的户籍不符合有关规定的,户籍所在市县(单位)中招办有权取消其相应的填报志愿资格。
    因端午节放假,影响了考生网上填报志愿,经省中招办研究决定,网上填报志愿工作往后推延两天,即考生6月1日开始填报志愿,到6月10日中午12:00结束,为期10天;学校用户6月11—14日检查核对和打印考生志愿确认表;市县中招办用户6月15日—17日检查纠正考生志愿信息。
 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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